時間:2017年05月18日 分類:經濟論文 次數:
這篇保險論文發表了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現狀和策略,我國養老保險在社會保障制度中發揮著關鍵作用,其中強調了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的重要性,切實保障了廣大農民的合法權益,那么在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工作中存在哪些問題呢?論文給出了應對策略。
[關鍵詞]保險論文,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應對策略
土地是農民的主要經濟來源,是農民正常生活的基礎保障,在新農村建設持續推進的背景下,被征地農民數量越來越多,這就使得農民的經濟來源發生了重大變化,失地農民的養老保險問題也變得日益嚴峻。要想科學解決被征地農民的養老問題,就需要貫徹落實養老保險制度,為失地農民提供基本生活保障。但是,從當前的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工作情況來看,還存在一些突出問題有待解決,不利于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順利推進,所以必須探索一條科學工作路徑將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工作加以落實。
1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現狀
對我國現階段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工作進行分析,在落實該政策過程中,主要存在以下三點明顯特征。首先,養老保險模式較多,包括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制度、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納入城鎮社會保障制度、有商業保險參與的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制度等,不同模式養老保險制度的具體內容及標準存在較大的差異性。其次,養老保險資金籌措方式不同,部分地區的養老保險資金全部由政府承擔,而一些地區政府則承擔部分養老保險資金,其余分攤至集體經濟組織和被征地農民。最后,養老保險水平地區不均衡現象嚴重,養老金領取標準受當地經濟水平影響較大,經濟發達地區的養老金領取標準遠遠高于經濟落后地區的標準。
2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當前,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工作的有效落實難度加大,部分問題并沒有得到妥善解決,其中以下幾點問題尤為突出。
2.1征地補償水平較低
土地是農民的主要經濟來源,被征地農民在失去土地后,其主要經濟來源途徑便會被阻斷,加重了農民的經濟負擔,容易引起失地農民養老隱患問題。為了減輕農民在失去土地后的經濟負擔,政府便會對失地農民做出相應的補償,包括直接的補償費用以及市場風險所帶來的間接費用補償。但是,當前大多數地區在開展征地補償工作時,僅僅是落實了直接補償費用,而對于市場風險所帶來的間接費用補償落實不徹底,導致征地補償水平較低,無法滿足失地農民的養老需求。
2.2現行制度不夠完善
雖然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政策已經提出多年,但是當前實施的養老保險制度并不完善,養老保險政策不符合實際情況。大部分地區在實施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制度的時候,僅僅是為了應付上級布置的任務而停留在表面工作,或者以農民不愿參加社保為由進行推脫,沒有實現養老保險制度的有效落實。并且,現行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制度中的參保年齡、參保標準、繳費基數等各項指標與相關政策存在不配套現象,無法滿足實際工作需求,需要進行進一步調整優化。[2]
2.3工作落實力度較弱
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所需要的工作經費龐大,這部分費用一般是由當地縣級政府進行組織籌措的,并且大部分費用都需要政府承擔。但是縣級政府財政支出項目眾多,在支出養老保險費的同時,還需要開展各項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加重了地方政府財政壓力,無法保證養老保險資金的及時到位。并且,部分地區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資金存在掛賬現象,僅僅是向被征地農民做出書面承諾,卻沒有及時發放養老保險資金,該項工作得不到有效落實。
2.4農民社保意識薄弱
大多數農民的文化水平較低,對國家出臺的各項法律政策了解較少,法律意識淡薄,缺乏對養老保險制度的深刻認識,沒有意識到養老保險與自身利益之間存在的關聯性,缺乏積極主動參保意識,參保人數較少的現象比較突出。并且,政府缺乏對民眾的正確引導,沒有做好參保宣傳工作,再加上征地補償水平較低,只能暫時性地解決失地農民的經濟問題,也沒有明確規定養老保險費,降低了農民參保積極性。
3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問題的應對策略
3.1提高養老保險水平
提高養老保險水平是確保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有效落實的必要措施。首先,政府應該明確該項工作的重要性,切實從被征地農民角度進行考慮,加大對養老保險工作的財政支持,將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作為核心民生工作,提高鄉鎮養老保險水平,縮小城鄉差距,加快城鄉社會保障體系一體化建設。[3]同時,在開展征地補償工作時,應該將間接費用的補償與直接費用的補償放在同等重要地位,確保征地補償的有效落實,使農民在失去土地后,不會出現養老危機現象,滿足失地農民的養老需求。
3.2建立健全政策法規
完善的政策法規是確保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工作有效開展的重要保障。首先,國家政府應該對現行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制度進行完善和補充,對參保年齡、參保標準、繳費基數等各項指標進行重新劃定,要求符合參保標準的失地農民參與養老保險。其次,還需要明確不同模式養老保險界定范圍,供被征地農民根據自身實際情況自由選擇,并加強養老保險與其他社會保障制度之間的協調統一性,加快社保制度之間的接軌步伐,完善城鄉社會保障體系。
3.3加強工作落實力度
加強工作落實力度,是確保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工作有效開展的重要保障。首先,政府應該加大對該項工作的重視力度,下撥專項資金用作為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工作經費,確保資金專項專用和及時到位。其次,應該構建以政府為主導,多方力量共同參與的社保資金籌集模式,緩解養老保險金對當地政府造成的財政壓力,為該項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資金保障。最后,還需要成立專門的工作小組,對資金到位情況進行監督和核實,明確各部門在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工作落實中的具體責任,確保參保農民都能及時獲得相應的養老保險金。
3.4強化農民社保意識
要想落實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制度,就需要農民的積極配合和參與,所以就需要強化農民的社保意識。各級政府應該充分發揮引導職能,加大對養老保險制度的宣傳力度,站在農民的角度考慮,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媒體等途徑,對養老保險政策重點內容進行詳細講解,使被征地農民了解到參保的重要性。同時,應該選拔覺悟高的農民代表進行集中培訓,發揮參保帶頭作用,并組建一支高素質、高水準的干部隊伍,解答農民對養老保險存在的困惑問題。
4結論
為切實保障被征地農民的基本生活需求,消除農民失地后的后顧之憂,就需要以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工作為主抓手,構建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綜合我國現階段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制度落實情況,針對其中存在的問題,可以通過提高征地補償水平、建立健全法規政策、加強工作落實力度、強化農民社保意識等策略加以解決,確保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制度的持續推行及有效落實,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步伐。
參考文獻:
[1]仝文軍,程云龍.銀川市被征地農民參加養老保險現狀及對策[J].現代農業科技,2016(14):310.
[2]雷愛先.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的現狀、問題和對策[J].團結,2015(5):50-52.
[3]孟大圣.河北省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現狀分析和對策研究[D].開封:河北大學,2013.
作者:張海武 單位:萊西市城鄉居民社會基本養老保險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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