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1年03月13日 分類:農業論文 次數:
摘要:目前全國并沒有統一的城鄉規劃管理體系,影響了中小城市發展規劃的效率和可行度。城鄉發展的根本目的在于讓相對落后地區的經濟文化同步發展,減小地域間發展水平的差距,提高中小城市市民的生活幸福感。要想讓城鄉地區全面發展,就必須做出相應的規劃和管理,以綜合的視角、長遠的眼光實現城鄉發展的效率和利益最大化。
關鍵詞:中小城市;城鄉規劃管理;優化策略
近年來,我國的經濟持續高速發展,很多地區也在持續城鎮化,對基礎設施和文化建設的要求也逐漸提高。在這個背景下,國內出現了有關城鄉發展規劃的政策。然而事實上,我國大城市數量較少而中小城市數量居多,不同地域間經濟水平差異大,基礎設施仍然不夠完善。因此,文章基于我國現在的城鄉規劃管理和經濟發展的背景,討論了中小城市城鄉規劃管理的現狀和現有問題,并提出了優化的策略,旨在促進中小城市城鄉規劃的發展。
作者:趙思瑩
1中小城市城鄉規劃管理的發展現狀
我國的中小城市與一線大城市相比相對特殊,在城鄉規劃管理上應該區別對待。中小城市數量眾多、人口多、面積大,因此其城鄉規劃管理工作更加復雜。除此之外,中小城市無法和一線城市一樣投入大量的資源,因此發展規劃會面臨更大的阻力,其方案應該根據實際情況做出調整。
城鄉規劃論文范例:城鄉規劃設計中美麗鄉村規劃思考
2019—2020年,我國的城鎮化率由36.2%提升至46.6%,但中小城市的城鎮化率僅為30.1%。目前,我國的城鄉規劃管理的基本模式可以概括為編制與審批、實施、監督。由各級政府負責編制城鎮的規劃,然后上級政府進行審批,在審批通過、發放相關許可證之后方可實施規劃方案,同時由相關部門對實施過程進行監督。
2中小城市城鄉規劃管理存在的問題
在我國特有的時代背景下,各個地域、不同層次地區的發展建設有較大的差異。我國各省份已實現初步城鎮化,經濟有所初步發展的中小城市居多。作為大城市和鄉鎮之間的緩沖帶,中小城市吸收了大量的農村人口,卻沒有形成有代表性的完整產業,面臨著供房緊張、基建落后和產業難以升級的困境。除此之外,近年來房價被哄抬,導致很多地方的建設成本激增,新的規劃方案很難落實。
2.1城鄉規劃的法律體系不夠完善
中小城市規劃管理必須有法可循,對具體的事項有對應的法律法規進行監督和指導才能使管理合法且合理。目前,我國的城鄉規劃法規體系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為主體,以其他由國家出臺的有關法規或者地方制定的規定作為補充,前者作為統一實施的母法對各級別的城鄉規劃管理均有強制和普遍的效力,其他地方性法規則由不同地方視情況實施。現階段城鄉規劃管理的法規體系有兩點有待改善。首先是在項目審批的環節中,各個有關部門的分工模糊,責任劃分不明確。
在各地城鄉規劃的管理中的具體細節都應該由地方法規進行解釋說明,但一些地區出臺的政策并沒有做到很好的細化和補充;同時審批部門對相關的行政規定沒有熟悉了解、掌握情況,因而讓設計單位承擔了更多的工作。如果出現了需要決策的情況,有關部門無法根據法規作出判斷,也只能邀請一些專家進行共同研討處理,決策缺乏依據,同時有關部門的責任也因為和其他單位共同承擔工作而被弱化。
其次是現有的法規制度沒有得到充分的貫徹落實。我國各個地區城鎮的情況差距很大,每個地方都有自身的特殊之處,因此《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雖然在整體上對規劃管理作出了約束和指導,但如果不考慮各地的特殊性而只依此法,則必定會出現一系列問題,同時引發了地方管理辦法的不完善,進一步導致很多具體事項沒有法律依據。除此之外,在較為落后的中小城市地區,很多項目實施過程中技術規范并沒有得到重視,很多設計單位都直接參考大城市案例,忽略了自身的差異,影響了城鄉規劃管理的可行性。
2.2現有管理系統的效率低下
在現有的體系下,城鄉規劃管理的效率往往很低,具體體現在兩個方面。第一個方面在于規劃管理事務的公開程度低。城鄉發展的項目應該在有關部門和群眾的監督下進行,才能保證管理工作的公正合理。但大多數中小城市對規劃管理工作的細節并沒有充分公開,公民的知情權沒有得到足夠的保障,F在很多中小城市都只是將粗略規劃方案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的網頁放到其政府網站上,大家很難從中獲得更多詳細的信息,無法形成實時的監督。管理體系效率低的第二個方面在于各部門協調難度大。
對一個地區的發展作出規劃不是一個部門的職責,而需要各個部門配合合作才能順利落實。除了政府部門,發改委、國土局、環保局和城市管理有關的部門都參與到城鄉規劃的管理,而在項目實施時往往需要多部門的協調、審批,如果這些部門沒有進行很好的溝通則會造成規劃管理阻礙重重,嚴重影響管理效率。
2.3管理的手段落后
近年來,各大城市都實現了智能化、網絡化的管理體系建設,在信息平臺上開展管理工作更加高效。然而在這個趨勢下,很多中小城市的規劃管理體系受限于升級成本和技術,先進的管理系統尚未得到運用。在落后的管理手段下,信息無法及時更新,管理部門的處理能力也相對滯后,進一步影響了城鄉規劃的管理。
3中小城市城鄉規劃管理的優化策略
3.1建立健全中小城市規劃法律體系
城鄉規劃管理作為一種行政工作,必須做到有規可循,在有關的法規指導約束下展開工作。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的基礎上,制定符合區域特點的地方性法規,需注意以下內容:
(1)根據不同地域的經濟、文化特點靈活設立規定,不能生搬硬套其他地區的法規,避免影響到規定的兼容性、可行性,進而影響其貫徹程度。
(2)要從經濟角度出發,在堅守原則的同時注意保護經濟效益,穩定城鎮發展的根本動力。
(3)注意從技術角度制定具體的城鄉管理的技術規定,并加大監督力度,確保技術規定在所轄范圍內有效地實施。
3.2加強中小城市規劃的公眾參與度
只有保證管理過程的信息開放程度,才能讓大眾參與到管理工作的監督中,提高政府部門的公信力。管理部門應該積極主動地公開管理過程中的細節信息,并進行宣傳,鼓勵人民群眾在其門戶網站或其他途徑了解規劃管理的工作。對于群眾提出的意見,管理部門應該重視聽取,對言之有理的建議應該予以采納,順從民意。具體的方法可以參考其他單位的政務公開網站,將城鄉規劃信息在不同媒體上進行公開,并建立反饋系統,同時定期組織對群眾反饋意見的研究工作。除此之外,還可以在網站上設立評價系統,讓城鄉規劃管理工作得到大眾的評價,并設立相關的獎懲制度,有利于對管理部門內部的激勵。
3.3建立科學高效的管理系統
在互聯網技術不斷更新的時代背景下,城鄉規劃管理系統也應該做到與時俱進,及時引進先進的技術平臺。首先,應該加大對管理系統的資金投入和技術支持,建立一個公開、高效的網絡管理平臺,實現信息共享、職責細化以及各個部門之間的有效溝通。其次,還應對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進行培訓,使其對新的管理系統有足夠的了解并能熟練地基于平臺開展工作。
4結束語
綜上所述,因此中小城市的規劃管理應該進行優化,抓住時代的機遇,改善城鎮布局,引進承接不同產業,優化資源配置,避免城鎮化率虛高,實現中小城市的經濟文化全面發展。
參考文獻:
[1]曲山杉.中小城市城鄉規劃管理優化策略分析[J].住宅與房地產,2019(16):249.
[2]姚文峰,王靜.中小城市城鄉規劃管理模式優化分析[J].環球人文地理,2015(14):274.
[3]周曉曼.中小城市城鄉規劃管理模式優化研究[D].合肥:安徽建筑大學,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