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4年01月16日 分類:推薦論文 次數:
摘要:在我國,民營經濟成分中有99%是中小企業。30多年來的經濟體制改革實踐證明了:民營經濟的發展是整個國民經濟的持續、快速、健康增長的強大支持,民營經濟有力地促進了我國所有制結構和產業結構的調整和優化,是加大民間投資和改善就業渠道至關重要的力量。
社會在發展,生產力不斷提高,高新技術在各個領域得到廣泛應用,這些都需要也促使一大批新的經濟理論誕生。本文借鑒一些發達國家在支持中小企業發展方面的稅收優惠政策,對完善我國民營中小企業稅收優惠法律制度提出政策建議。
關鍵詞:稅收評職論文發表,期刊征稿,完善,民營企業,稅收優待,機制
1 中小企業的定義
各個國家在他的不同經濟發展階段以及不同行業中對中小企業定義的標準是不同的。通常,各國都會從質和量兩個方面對中小企業進行定義。質的指標主要包括企業所處行業,企業的獲取融資的方式、企業的具體組織形式等,量的指標一般包括企業職工人數、企業資產總值、企業實收資本等。美國國會在2001年修訂了《美國小企業法》,在該部法律中,其小企業的界定標準是企業雇員人數在500人以內,英國以及歐盟等國家和地區主要采取量的指標,質的指標只是作為輔助[1]。
在我國,目前關于中小企業的標準主要是根據企業在職職工人數、企業應稅銷售額、企業資產總額等指標,同時也結合具體行業的不同特點來制定。根據我國2003年2月19日頒布的《中小企業標準暫行規定》(國經貿中小企[2003]143號),比如工業企業中小企業界定的標準是職工人數300~2000人,年應稅銷售額0.3億~3億元,資產總額0.4億~4億元[2]。
2 當前我國中小企業稅收優惠政策的現狀以及存在的問題
為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國家稅務總局協同相關部門先后發布了一些關于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但是,這些政策的執行時間多數是在 2010 年,作用時間僅僅在這一年,不利于企業持續性發展。再從我國現行主體稅種的有關稅收優惠政策上看,在促進民營中小企業的發展方面也不完善。通過對我國現行稅制的歸納和總結,我們來了解一下當前我國中小企業稅收優惠政策的現狀以及其存在的問題。
2.1 關于企業所得稅政策
現行政策規定: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對小型微利企業執行20%的優惠稅率;創業投資企業采取股權投資方式投資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兩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資額的70%在股權持有滿兩年的當年抵扣該創業投資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抵扣。
現行企業所得稅法在定義小型微利企業時候,從從業人數與資產總額兩個方面給出限定條件,這樣就縮小了優惠稅率的適用范圍,一部分民營中小企業享受不到稅收優惠照顧;我國現行企業所得稅制度對企業的業務招待費、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等成本費用項目的稅前扣除范圍都規定了一定的標準,超過稅法規定的標準的部分不能在稅前列支;對于捐贈支出一項,規定非公益性的捐贈支出,也就是自己直接向受贈人的捐贈,不能在稅前列支,通過中國境內設立的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國家機關的捐贈在年度會計利潤12%以內的部分可以稅前扣除,這些規定存在缺陷,無法明確體現國家的政策意圖,也直接導致中小企業稅收負擔重。綜上,針對中小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不夠明確,大型企業享受優惠待遇多,如果從量能負擔上看,中小企業所得稅負擔就顯得偏重一些。
2.2 關于個人所得稅政策
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的生產經營所得,適用個人所得稅法,不征收企業所得稅,只征收個人所得稅。但是對非個人獨資和合伙性質的中小企業的投資人投資于自己的企業而分回的企業所得稅后的股息和紅利收入,還要繳納個人所得稅,有著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重復征收的嫌疑。
2.3 關于增值稅政策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的征收率從2009年1月1日起,一律為3%;有關于增值稅個人納稅人起征點的規定,未達到起征點的不征增值稅。這些規定都有利于中小企業發展,但是增值稅兩類納稅人的劃分標準不是很合理。一般納稅人的認定標準定的過高,大量中小企業只能采用小規模納稅人的征收管理辦法,在業務范圍等方面限制了中小企業的發展。
2.4 關于營業稅政策
營業稅政策上,對已經納入全國試點范圍內的非營利性企業信用擔保、再擔保機構,地方政府有權確定,對這類企業從事擔保業務收入的前三年免征營業稅。對那些下崗失業人員重新就業,從事個體經營活動的,免征營業稅。營業稅存在的主要問題是,多數中小企業從事服務業,服務業的營業稅稅率為 5%,稅率相對偏高。服務業分工越來越細、導致流轉環節越來越多,由于營業稅是對營業額全額征稅,重復征稅問題凸現出來,這不利于中小企業的發展。
2.5 稅收制度體系方面
與其他發達國家和地區相對完備的中小企業稅收優惠制度體系相比,我國沒有一套專門針對中小企業的稅收優惠制度體系。我國現行大多數稅種稅制都是條例規定少,細則規定多,變動頻率高,透明度低,減免稅規定大多采用實施細則、補充規定、臨時通知的形式,還沒有形成完整而穩定的稅法體系,其后果是隨意性大,人為影響因素多,達不到應有的政策效果。
3 發達國家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稅收政策
3.1 為鼓勵中小企業的發展,在稅率上給予優惠政策
為有效降低中小企業的稅收負擔,許多發達國家都對中小型企業實施非常低的公司所得稅稅率政策,這樣能減輕小企業在創立初期的稅收負擔。針對國際上出現金融危機的新形勢,英國和日本等一些國家進一步降低了中小企業的公司所得稅稅率。
英國政府本來計劃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30萬英鎊的小企業實行的低稅率政策從20%提高到21%,并計劃自2009年4月1日起繼續再提高至22%。結果金融危機出現了,其對中小企業的沖擊很大,英國政府因此決定推遲執行這項政策,并對年利潤低于1萬英鎊的小企業進一步實行10%的優惠稅率。
日本從2006年起對資本額低于1億日元的中小企業,其年度應稅所得額低于800萬日元以下的那部分,公司所得稅稅率降低為22%,年度應納稅所得額高于800萬日元的那部分,公司所得稅稅率是30%。此外,為了減少金融危機對企業的沖擊,日本政府宣布從2009年4月1日到2011年3月31日,對年度所納稅所得額低于800萬日元的那些中小企業所得稅稅率由22%降至18%[3]。
3.2 為降低中小企業的投資經營風險,實施完全的虧損彌補稅收政策
中小企業生產經營項目少,導致投資風險相對集中,生命周期相對較短,如果稅收政策不對虧損實行完全彌補,刺激投資的一些稅收政策,如低稅率、投資抵免、加速折舊等就不能真正給中小企業帶來實惠。美國政府在2009年出臺了“小企業救助計劃”,其規定,企業在2008和2009這兩年,允許那些全年營業收入低于1500萬美元的小企業發生的經營虧損向以前年度結轉5年。
3.3 賦予了中小企業更多的稅收自主權,允許其合理選擇適于自己的納稅方式
為了能讓廣大中小企業投資者能充分享受到國家的稅收優惠政策,一些國家給予了中小企業投資人適度的納稅選擇權。美國稅法規定,如果企業是所得稅法規定的中小企業,那么它就可以從兩種納稅方式中選擇一種:一是選擇一般的企業所得稅納稅方式,即稅率是15% ~39%的超額累進稅率;二是可以選擇合伙企業納稅方式,即根據股東所得份額并入股東自己的個人所得之中,繳納個人所得稅,稅率是10%~35%的超額累進稅率。
另外,美國《經濟復興法》中還規定,雇傭員工低于25人的小企業,所得稅可以按個人所得稅稅率繳納。由于賦予了中小企業投資者適度的納稅選擇權,這樣就使他們能選擇那些對自己比較有利的納稅方式,從而降低稅收負擔,進一步增加稅后利潤,有利于增強綜合競爭實力[4]。
3.4 實行稅收減免、研發扣除、加速折舊等稅收優惠政策,鼓勵投資中小企業
法國稅法中規定,對那些新建的年利潤低于38120歐元的小企業前3年免征公司所得稅;為了促進和鼓勵失業人員重新創業,法國政府規定失業人員如果投資創辦新企業,可以在其前2年免征企業所得稅,對接下來的3年的贏利可以分別按25%、50%和75%的比例征收所得稅。
4 完善我國民營中小企業稅收優惠法律制度的對策建議
4.1 企業所得稅制度方面
統一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進一步完善投資稅收抵免、再投資退稅、科技三項費用扣除、加速折舊、安置下崗職工和社會待業人員減免所得稅等政策,逐步完善稅收優惠體系。延長中小企業創建初期的稅收免稅期限和科技創新減免稅優惠期限;允許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中的中小企業在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之間進行納稅選擇;可以考慮允許中小企業所得稅前提取更高比例的技術開發費用和人才開發費用。
4.2 增值稅制度方面
取消認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年應稅銷售額標準。企業無論經營規模大小,只要有固定經營場所,會計核算制度健全,遵守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規章制度,都應認定為一般納稅人,以減輕小企業的經營困難和增值稅稅負;擴大增值稅征收范圍,建議將與增值稅征收鏈條關聯密切的交通運輸業、建筑業和銷售不動產改征增值稅,可以克服增值稅與營業稅之間的部分重復征稅。條件成熟時,可以考慮取消營業稅,一并征收增值稅。
4.3 營業稅制度方面
為鼓勵金融機構增加對中小企業貸款,可規定金融機構向中小企業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營業稅;實行價外稅;提高營業稅的起征點,免除部分小企業的營業稅負擔;可以考慮對服務業細化,把一些容易產生重復征稅的細目化為增值稅征稅范圍。
4.4 消費稅制度方面
調整消費稅的征稅范圍,將對環境保護不利的消費品和某些高檔消費品納入征稅范圍,取消對一般消費品如汽車輪胎等征收消費稅;與增值稅一樣實行價外稅。
4.5 加快稅費改革
取消對中小企業不合理的收費項目;適時將社會保險費的征集改為社會保障稅,按照個人、國家、企業共同負擔,公平分配的原則,統籌保障基金,合理確定保障水平,解決人才到中小企業就業的后顧之憂[5]。
5 結語
民營中小企業在我國整個國民經濟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它不僅有利于緩解就業壓力,帶動經濟增長,而且也是國家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之一,甚至可以說,民營中小企業的發展關乎我國未來經濟發展的命脈。稅收優惠政策對中小企業的發展是強大的政策支持。希望本文能對我國民營中小企業發展的稅收政策理論有一定的推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