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5年04月03日 分類:推薦論文 次數:
摘要 闡述了造林密度確定的原則,總結了造林密度在楊樹各造林模式中的應用,以期為楊樹的集約栽培提供參考。
關鍵詞 中國期刊庫,造林密度,楊樹,原則,應用
造林密度,是指單位面積的林地上造林的株數。造林密度太小,林分長期不郁蔽,不能形成群體環境,抵御外界不良環境能力差,浪費土地,效益低。太密了,則造林成本高,由于過早郁蔽,幼樹受光少,樹冠窄小,生長細弱,雖可間伐調整,但即使進行撫育間伐,也得不到相應的經濟收入。造林密度,是人工林集約栽培的重要因素。密度一旦確定,在林分整個生長過程中都起作用,對采伐年齡和產量影響很大。確定合理的密度,必須考慮到樹種的生物學特性,以保證林木群體能最大限度地利用空間,達到高產和預期培育的木材徑級。同時,要充分考慮到不同材種的價格和經濟效益。研究表明,在一定條件下林木單位面積蓄積量隨著林分密度的增加而增加,當密度達到某一值時達到最大,其后隨著密度的增加,單位面積上蓄積量逐漸減小;林分密度越大,林木直徑的平均值越小,單株材積也就越小。林木個體或群體生長與林分密度緊密相關的現象,反映出林分密度對林分存在著一系列的制約作用,稱為密度效應規律。選擇適宜的栽植密度是楊樹集約栽培的重要環節之一,它對林分的生長、培育及最終收獲量都能產生重大影響。因此,造林一定要控制適宜的密度,現將造林密度的應用技術簡介如下。
1造林密度確定的原則
1.1根據經濟目的確定造林密度
防護林、以培育中小徑級為目標的用材林、矮化密植的經濟林造林密度可大一些,培育大徑材不進行間伐的用材林、某些經濟林密度可適當小一些。
1.2根據樹種特性確定造林密度
一是由生長速度決定密度。前期生長快、持續速生期短的樹種,造林密度宜稀;對于前期生長緩慢、壽命長、持續生長期長的樹種,可密植。二是由喜光性決定密度。一般陽性樹種喜光,枝葉開闊,要求稀植;而陰性樹種不喜太強的光照條件,密度可大些。三是由是自然整枝和直干性決定密度。自然整枝好、直干性強的樹種應稀植。四是由冠幅決定密度。寬冠的樹種,造林密度宜稀,樹冠窄的造林密度宜大。
1.3根據立地條件確定造林密度
立地條件好,林木生長速度快,郁蔽早,造林密度宜稀;立地條件差,樹木生長慢,郁蔽遲,宜密植。沙土、砂壤土適合樹木生長,可充分發揮其生長特性,而低洼黏土壤則差些,一般在造林地土壤肥沃濕潤、有利于樹木生長的條件下,可適當稀植。相反,在埝坡和土質瘠薄的地方應適當密植。在水土流失和雜草繁茂的地方,為提早郁蔽以抑制雜草生長,亦可適當密植[1]。
1.4根據配置方式確定造林密度
單行、雙行植樹,受邊緣效應影響,每株樹木都可以享受到充足的陽光,可以適當密植。3行及3行以上植樹,樹木之間競爭激烈,如果密度過大,邊緣以內的樹木受光不足,生長不良,同時由于競爭的關系也影響到邊緣樹木的生長,因此要適當稀植。
2楊樹的生長特性與造林密度的關系
楊樹是喜光樹種,具有較強的趨光性,林分密度決定楊樹的光照條件。常見到公路、溝渠兩側傾斜坡上長楊樹,就是其趨光性所致。楊樹的頂端優勢明顯,樹干直立,是由于頂端的分生組織活動力強,抑制側枝生長的緣故,常見的多頭樹則是主干受損后側枝競爭生長的結果。密度一般對樹高的影響不大,但對林分平均胸徑和平均單株材積的影響十分明顯。單位面積蓄積量受單位面積株數、平均單株材積和年齡因素的共同制約,且隨著年齡的增大,密度的作用更加明顯[2]。
3一般造林模式與造林密度在楊樹造林中的應用
3.1短伐期經營模式
短伐期經營是為生產傳統大小的木材而設計的,一般不進行間伐。主要培育鋸材、建筑材、膠合板材、人造板材用大徑材,一般來說采用6 m×6 m、7 m×7 m、8 m×8 m的株行距;農田林網、四旁樹等單行栽植,株距應在4 m以上,公路防護林帶雙行栽植株行距可設置3 m×6 m“品”字型栽植。一般成片造林采用5 m×6 m、6 m×6 m,速生豐產林采用6 m×7 m、7 m×7 m、8 m×8 m株行距。林糧間作株行距可以采用4 m×10 m、5 m×10 m、6 m×10 m。更新主要采用重新造林的方式,很少用萌芽更新的方式,這種經營模式的林分年蓄積生長量在18~30 m3/hm2,膠合板材出材率約為50%,效益成本比為3.5~9.0 [3]。
3.2中短伐期模式
主要培育纖維板、紙漿用材,以及其他的非傳統利用方式如能源林、提煉蛋白質、替代石油化學產品、制作飼料等,一般造林密度在1 000~4 000株/hm2,輪伐期為4~8年。生物量通常在種植后5年左右收獲,可采用植苗造林或扦插造林。林分收獲后采用萌芽更新,萌芽更新林分一般也在5年左右收獲,可連續收獲3~5次[4]。林分的年生物產量多在10~15 t/hm2。
3.3超短伐期經營模式
超短輪伐期經營是指高密度、集約經營、輪伐期1~3(下轉第229頁)
(上接第226頁)
年,并采用扦插造林和萌芽更新經營林分。造林密度一般在6 667~35 000株/hm2,株行距為0.3 m×0.9 m、0.5 m×0.5 m、1.0 m×1.0 m、1.0 m×1.5 m。第1次產量收獲是在造林后的2~3年。萌芽更新的林分(萌芽林),也可在1~3年收獲,約可收獲5次左右。
3.4四旁植樹經營模式
在面積較小、帶狀、零星的造林地植樹稱為四旁植樹。農村溝旁、路旁、水旁、宅旁稱為四旁。在四旁及墳地、料場等不足666.67 m2的零星非耕地上植樹也納入四旁植樹。四旁植樹通常栽植1~2行樹木,單行植樹其株行距一般3 m×4 m,雙行植樹其株行距一般采用行距3 m、株距6 m的耙齒行交叉配置。
4參考文獻
[1] 黃曉波.造林密度與林木生長的關系及其確定原則[J].綠色大世界:綠色科技,2009(3):25-26.
[2] 吳林森,吳賢良,吳劍.不同造林密度對楊樹無性系生長的影響[J].江蘇林業科技,2009,36(5):16-18.
[3] 趙先進.楊樹不同造林密度經濟效益的調查[J].湖南林業科技,1991,18(4):16-18.
[4] 李明超.楊樹超短伐期經營的造林密度[J].林業科技開發,1993(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