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年06月30日 分類:推薦論文 次數:
摘要:在國家倡導土地適度規模化經營背景下,如何有效提升農戶土地流轉的交易效率顯得尤為重要。基于內蒙古650個農戶的調研數據,在考慮農業保險與土地規模經營間雙內生性和交互影響基礎上,通過似不相關 Biprobit和 MV Tobit模型,從農戶耕地轉入的行為決策視角,探索當前政策性農業保險對實現土地規模經營的影響效應。結果顯示,農業保險對農戶是否轉入耕地及耕地轉入規模均產生顯著的正向影響,農業保險每增加一個單位,農戶發生耕地轉入行為的可能性就會上升10.9%,耕地轉入規模與農業保險保費支出兩變量間的相關系數高達1.194,提升農民家庭擴大土地經營規模的可能性。此外,受訪者年齡、文化程度、家庭成員健康狀況、勞動力流動、農業機械價值、兼業情況、農業合作社及耕地轉入價格等因素也是影響農戶耕地轉入行為發生的重要因素。建議今后要積極發揮農業保險對農民土地流轉理性參與的促進作用,提高農民土地流轉交易能力,并規范農地流轉中介組織的發展,以農民為核心優化服務運行環境,降低土地規模化經營的風險。
關鍵詞:農戶;農業保險;耕地轉入;規模經營
0 引言
適度規模經營是今后農業發展的主旋律,也是我國農業政策關注的重點問題之一。近年來,中央政府試圖通過農地流轉來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以達到規模經營和提高土地資源利用率的目的。自2012年起連續多年的中央“一號文件”都對土地流轉問題作出了具體部署,特別是2020年2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抓好“三農”領域重點工作確保如期實現全面小康的意見》中明確提出“鼓勵發展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健全面向小農戶的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充分顯示了黨和國家對這一議題的高度重視。耕地自由流轉因具有邊際產出拉平貢獻、交易收益和帕累托效應[12],成為實現農業規模經營的主要路徑,進而引起國內外學者的廣泛關注。已有文獻指出農地流轉會促進交易雙方福利水平的提高。
一方面,土地流轉的資源配置效應有效提高了經濟效率[34],促進了農業生產的規模化經營[56],完善了現有農地制度,達到了增產、增收、增效的目的[78]。另一方面,也增加了農戶對農地的投入,推進了農業結構的戰略性調整和轉型[910]。農地轉出戶可獲得非農收入、土地轉出收入和種糧直補等補貼,規避了農業經營風險,且消費水平整體也高于非流轉農戶[11]。長期來看,土地流轉不但可以保障糧食安全[1213],也有利于勞動力資源的優化配置,同時對基礎設施、技術管理及金融保險服務等具有顯著促進作用[1415]。
值得注意的是,農地流轉活動雖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耕地集中和農業規模化經營,然而,短期內試圖通過土地流轉促進農地向適度規模經營集中并未如預期那般順利[16]。國家統計局數據表明,截至2019年,中國承包耕地流轉面積已經超過37000khm2,占家庭承包經營耕地總面積的30%以上,但仍有超過70%的耕地是由分散的小農進行耕作,小農經營的總體狀況并未得到實質性改觀。究其原因主要在于耕地流轉促進規模經營這一過程會面臨諸多的外部約束條件。如農業勞動力成本增加[17]、交易費用過高[18],資金信貸短缺[19]、農業經營主體自身稟賦不足[20],不可預測的農業風險頗多[21]等多重制約,限制了耕地的順利流轉及土地規模經營的實現。
可見,農業經營風險高是造成耕地流轉需求不足的一個重要原因,與傳統的分散經營相比,耕地流轉后的規模經營在應對自然風險的同時,還要適應市場以及農業生產經營體制、機制、環境等轉變[22],耕地規模經營主體面臨的風險問題越來越突出,影響其擴大生產規模的積極性,限制了農地流轉市場的順利發展。客觀上急需一種適應農業產業化發展的風險保障機制,而現代農業保險恰好具備這方面的優勢。關于開展農業保險的重要性及現實意義,無論是政界還是學界均已多有論述,而確保規模經營主體的經濟利益、推動規模化經營順利開展是其中一個重要方面。
在有了農業保險為其保駕護航后,耕地流轉需求不足的狀況會得到改善嗎?農業保險能否放松耕地規模經營面臨的約束?目前鮮有學者通過微觀實證來驗證農業保險對農戶耕地流轉行為的實際影響。為實現這個研究目標,本文基于內蒙古5個盟市的農戶調查數據,通過似不相關 Biprobit和 MV Tobit模型,從農戶耕地轉入的行為決策視角,探索當前政策性農業保險對實現土地規模經營的影響效應。在我國現行的土地制度框架下,土地流轉是實現耕地規模經營的一個有效路徑,耕地流轉面積的變化是土地規模經營的直觀體現,即土地規模經營能否實現取決于農戶的耕地轉入行為邏輯,耕地流轉面積越大,相應的土地適度規模經營水平也就越高[23]。因此,基于農戶轉入土地的行為視角,考察土地規模經營的實現問題,希冀為政府完善和優化土地流轉政策,推進農業適度規模經營提供決策支撐和實證參考。
1 研究方法及數據來源
1.1 數據來源
文中所用數據來自課題組于2019年7—8月對內蒙古5個盟市、8個旗縣區13個鄉鎮的650個農戶所做的調查。調查過程中使用了典型與隨機抽樣相結合和入戶一對一訪談的方法,回收有效問卷650份,問卷有效率 為 100%。其 中,包 頭 市 110 份,鄂 爾 多 斯 市156份,赤峰市141份,興安盟98份,巴彥淖爾市145份。之所以選取這5個盟市作為研究區域,因為它們可分別代表內蒙古的東、中、西部地區,其中赤峰和興安盟位于內蒙古的東部,包頭市屬于內蒙古的中部區域,鄂爾多斯和巴彥淖爾市位于內蒙古的西部。
另外,這5個地區2019年的人均地區生產總值分別為3.95萬元、3.23萬元、9.38萬元、17.31萬元和4.93萬元。興安盟的人均 GDP 是內蒙古14個盟市中水平最低的,而鄂爾多斯的人均 GDP 水平則是最高的,其他3個盟市處于中等水平,故所選區域也能展現內蒙古經濟發展水平高、中等和低三類區域。
1.2 模型設定
1)耕地轉入決策模型。已有關于農地流轉影響因素的文獻指出,農業保險對耕地轉入行為和規模均產生了正向影響,即農業保險與土地規模經營決策間為正相關關系[24]。但實際上,農業保險購買和土地規模經營決策是相互影響的,農業保險會促進土地規模經營,而規模經營也會反向加速農業保險的發展[25]。但方程中“農戶轉入耕地與否”與“購買農業保險”之間有交互影響,為有效解決這一問題,使用似不相關 Biprobit聯立模型對聯立性的二元分類變量進行參數估計。同時作為 Biprobit模型的參考,采用考慮了不同方程擾動項間可能存在相關性的三階段最小二乘法(3SLS)對方程做了進一步的估量,以確保最終估計結果的可靠性。聯立方程模型中共有兩個內生變量,即耕地轉入和農業保險購買決策變量,在農戶轉入耕地行為的決策方程中排斥的外生變量為農業保險的滿意度,農業保險購買決策方程中排斥的外生變量為耕地轉入價格和社會資本,達到了方程里其排斥的外生變量數目要大于或等于該方程中所含有的內生解釋變量數目的基本要求,可以進行估計。
2)耕地轉入規模模型。為進一步考察農地轉入家庭中,農業保險對耕地轉入規模的實際影響,并驗證Biprobit模型回歸結果的穩健性,接下來會繼續將“耕地轉入規模”作為被解釋變量,以農業保險為核心解釋變量,其他控制變量作為輔助變量,設定多元線性回歸方程。
1.3 變量選擇及說明
為檢驗農業保險對農戶耕地轉入行為的影響,這里首先識別農業保險對農戶是否轉入耕地所產生的影響,然后以耕地轉入戶為研究對象,再分析農業保險對其耕地轉入規模所產生的影響。
1)耕地轉入決策方程。首先是重點關注的兩個內生變量。一是農戶是否轉入耕地決策變量,轉入耕地則賦值為“1”,否則為“0”;二是農業保險購買決策變量,投保后賦值為“1”,投保前賦值為“0”。其次是農戶轉入耕地與否決策方程的解釋變量。轉入耕地與否決策方程目的是考核農業保險對農戶耕地轉入決策的影響。耕地轉入價格是影響農戶轉入土地與否的主要因素之一,選取耕地轉入價格的對數形式作為土地價值變量。社會資本是指農戶在組織結構中所處位置的價值,主要包括人情彩禮支出、領導能力、社會地位以及鄰居幫助等方面。已有文獻指出社會資本能夠有效傳遞信息、降低搜尋成本,對土地流轉決策具有顯著的影響[2728],選取人情彩禮支出占家庭總支出的比重代表農戶的社會資本變量。
再次是農業保險購買決策方程的解釋變量。農業保險購買決策方程需要選擇區別于轉入耕地與否決策方程的變量。風險態度是指農戶在農業生產過程中面對風險所采取的態度。在農業風險應對機制不完善的情況下,任何風險的發生對農民來說,都有可能是致命的打擊。已有研究表明農戶風險態度越向偏好傾斜,購買農業保險的概率越小[29]。因而,選擇這一指標作為識別農業保險購買決策方程的外生變量,最后是其他控制變量。
2)耕地轉入規模方程。該方程的被解釋變量為農戶轉入耕地的規模,即農民家庭轉入耕地的公頃數。核心解釋變量為農業保險保費支出占比,其他控制變量與上述農戶轉入耕地與否決策方程的變量設置相同。除此之外,為控制地區間的差異,還引入了鄉鎮虛擬變量。
2 估計結果及分析
2.1 農業保險對耕地轉入決策的影響
借助Stata13.0軟件對農業保險與農戶是否轉入耕地間的關系進行了實證檢驗,展示了單一方程Probit模型的計量結果。從農戶是否轉入耕地的決策方程中可以發現,農戶購買農業保險這一決定對轉入耕地與否產生正向影響,系數為0.128,但并沒有通過顯著性檢驗。展示了似不相關 Biprobit模型的計量結果,與上述單一方程Probit的估計結果有很大的區別,同時農戶轉入耕地的行為對農業保險購買決策產生了顯著的正向影響,在1%的 水 平 下 通 過 了 顯 著 性 檢 驗,且 貢 獻 率 高 達0.103,充分說明這兩個變量間存在一定的相互作用關系。而從估計結果中的 Wald 值也可以證明使用似不相關 Biprobit模型的必要性。此外,還列出了為確保似不相關 Biprobit模型估計結果穩健性所做的三階段最小二乘法的估計結果。結果顯示,總體上3SLS的估計結果與似不相關 Biprobit模型并無二致,進而證明后者的計量結果具有較強的穩健性。所以,下文將著重討論似不相關 Biprobit模型的估計結果。
可以同時觀察到耕地轉入決策方程和農業保險決策方程解釋變量的估計系數,但本文的目的是要識別農業保險對農戶耕地轉入行為所產生的影響,以期推導出農業保險對于促進土地規模經營的作用機理,所以這里只對耕地轉入決策方程的結果進行分析。耕地轉入決策方程的估計結果表明,農業保險變量的回歸系數達到了1%的顯著水平,且對農戶轉入耕地的行為帶來了明顯的正向效應,驗證了前文的研究假說。這表明,有了農業保險后,農戶轉入耕地的可能性變得更大了。
模型的邊際效應進一步證明,在其他解釋變量保持不變的情形下,參與農業保險每增加一個單位,農戶發生耕地轉入行為的可能性就會上升10.9%。可能的原因在于:農民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時刻需面對著較高的自然災害損失風險,而其自身規避風險的經驗和能力均不足。有了農業保險做后盾,不僅能有效轉移和分散風險,還能確保農業生產活動的持續穩定及健康發展,勢必會增強農民進行規模化生產的意愿和信心,進而增加了農民家庭轉入耕地的積極性。農戶轉入耕地后會形成小農場的經營模式,小家庭農場往往是最有效率的生產單位,這種模式下的耕種會更加精細化和集約化,單位土地所使用的勞動力更高,產出也相對要高一些,有效提高了土地資源的利用效率。
農業保險有把土地轉向更有效率耕種者的配置功能。是否投保農業保險已成為農戶耕地經營的一項重要 選 擇,特 別 是 對 那 些 轉 入 耕 地 的 農 戶 而言,農業保險是其轉移農業風險的一條有效捷徑,是一種比較 有 效 的 風 險 事 后 處 理 機 制。因 此,農 業 保險是影響農地轉入的關鍵因素。耕地轉入決策方程中的外生變量耕地轉入價格在10%的統計水平上對農戶耕地轉 入 行 為 產 生 了 負 向 顯 著 影 響,說 明 流 轉價格越高,農 民 越 不 愿 意 轉 入 耕 地。這 是 因 為 意 愿交易價格越高,相應地農戶轉入的成本就越高,而收益卻被壓 縮,因 此 轉 入 意 愿 變 低。而 耕 地 轉 入 決 策方程中的另一外生變量“人情彩禮支出占比”并未通過顯著性檢驗。另外,其他輔助變量也對農民是否轉入耕地帶來了些許影響。回歸結果顯示,個體特征中受訪者年齡在5%的統計水平上對農戶耕地轉入與否存在顯著正向影響,而文化程度在10%的統計水平上存在顯著的負向影響。
最大可能就是隨年齡的增長,思想意識比較傳統,在非農就業市場上缺乏競爭力,外出務工機會變少,務農成為他們少有且比較適合的就業形式,為更好維持家庭生計,在其能力范圍內轉入耕地適當擴大經營規模也成為他們一個重要選擇。而受教育程度高的農民對工資收入的預期會較高,接受新知識和應用新技術的能力較好,對新政策的了解程度也會相對較高,非農就業機會就會更多,因而他們更愿意接受待遇豐厚的非農工作,且流轉土地還可以獲取一定的財產性收入。家庭成員健康狀況、勞動力流動、農業機械價值及參與農業合作社4個變量分別在5%、10%、5%和1%的統計水平上顯著正向影響轉入耕地的行為。需要說明的是勞動力流動之所以會對耕地轉入產生顯著的正向影響,是因為在家庭勞動分工中,從事農業生產的勞動力比重越大,表明農民越可能會以農業作為生計的主要方式,以農業收入作為安身立命之根本,因而這一比重越大農戶越愿意轉入耕地。家庭兼業情況對農戶轉入耕地與否產生了顯著的負向影響,說明家庭中如存有兼業情況,其勞動力的機會成本會相對較高,農民就會更傾向于將耕地轉出,而非轉入。
2.2 農業保險對耕地轉入規模的影響
為進一步探究農業保險與農戶耕地轉入規模之間的關系,本文又借助 MV Tobit模型對樣本數據進行了相應的參數估計,列出了回歸結果中通過了顯著性水平檢驗的變量。如模型的似然比檢驗結果所示,農戶耕地轉入規模和農業保險保費支出占比兩變量間存 在 統 計 上 的 顯 著 關 系,兩 者 的 相 關 系 數 為1.194,p 值為0.031。這不但反映了耕地轉入規模和農業保險間存在交互影響,驗證了選擇多方程系統估計方法進行回歸分析的合理性,而且也說明在控制其他特征變量后,農戶投保農業保險活動對耕地轉入規模起到了顯著的促進作用,保費支出占比越高耕地轉入規模越大,前文的研究假說進一步得到驗證。這一結果與農業保險對耕地轉入決策的影響基本一致,即農業保險會增加農戶耕地轉入的規模,有助于土地經營規模的實現。
證明農業保險對耕地轉入行為的正向影響具有一定的穩健性。其他控制變量中,大部分變量的顯著性與上文中的 Biprobit模型的估計結果相一致。具體而言,受訪者年齡、家庭成員健康狀況、勞動力流動、農業機械價值、參與農業合作社以及家庭承包地面積等5個變量顯著增加了轉入戶的耕地轉入規模。而家庭兼業情況以及耕地流轉價格這兩個變量則對農戶轉入耕地規模產生顯著負向影響,這與何京蓉等一些學者的研究結論恰好相一致[3031],即“非農收入占比及耕地轉入價格越高,農民越不愿意轉入耕地”。
3 結論與討論
本文利用內蒙古5個盟市、8個旗縣區13個鄉鎮的650個農戶的調研數據,運用 Biprobit聯立模型和多方程系統 Tobit模型實證檢驗了農業保險對農民耕地轉入決策及轉入規模所產生的影響。結果顯示,農業保險對農戶是否轉入耕地產生了顯著正向影響,即農業保險每增加一個單位,農戶發生耕地轉入行為的可能性就會上升10.9%。同時農戶耕地轉入規模和農業保險保費支出兩變量間的相關系數為1.194,證明參加農業保險對耕地轉入規模起到了顯著促進作用,提高了農民家庭擴大土地經營規模的可能性。
此外,受訪者的年齡、文化程度、家庭成員健康狀況、勞動力流動、農業機械價值、家庭兼業情況、農業合作社及耕地轉入價格等因素也對農戶耕地轉入行為的發生產生了一定影響,且以上研究結論得到了穩健性檢驗的支持。依據本文的研究結論與分析,為保障農地流轉有序進行、有效提高農戶轉入耕地的積極性、擴大農地的經營規模,解決土地經營過于分散與農業現代化建設的矛盾,需要農戶自身和政府有關部門共同做出努力。本文提出如下政策啟示:
一是要通過推動政府部門、保險公司和高等院校等多元主體在農村開展政策性農業保險有關業務的傳播和培訓工作,利用網絡平臺和現代通訊手段推送農業保險資訊,多渠道提升農民的農業保險知識水平;二是加強農地流轉相關手續和政策的宣傳,規范農地經營權流轉交易規程,降低農地流轉風險,提高農民農地流轉交易能力,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對轉入耕地的農戶給予一定的政策優惠及扶持,并充分發揮農業保險對農民農地流轉理性參與的促進作用;三是實事求是地評價農業保險對耕地轉入行為所產生的影響,在扎實推進土地流轉順利進行的過程中,積極開展大宗糧食作物的產量保險試點工作,效仿國外對糧食等重要農作物實施保險與補貼相掛鉤的政策[32]。同時支持和規范農地流轉中介組織的發展,提高農村農業保險和社會保障水平,有效緩解農民對農地轉入及轉出的顧慮。
參 考 文 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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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自期刊《中國農機化學報》第43卷 第7期
作者信息:趙璐1,馬莉楠2,史俊宏2(1.內蒙古財經大學金融學院,呼和浩特市,010070;2.內蒙古財經大學經濟學院,呼和浩特市,010070)